在南京,超生四胎可以上户,一般只需要提供父母身份证、孩子的《医学出生证明》等材料即可。不过,超生四胎上户应缴纳社会抚养费,具体征收标准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。另外,南京超生四胎属于违法行为,因此不能使用医疗保险报销生育费用,并且也不能领取生育津贴。
南京市超生四胎规定
南京市的计划生育政策可能会根据南京市的人口状况、资源环境等因素进行调整。因此对于南京市内的居民来说,生育第四个孩子的具体规定可能与其他地区有所不同。下面是南京市超生四胎的规定,可以简单了解下。
上户规定
按照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,属于超生四胎的这部分人员均应凭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结婚证、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,南京超生四胎按此规定即可完成上户。
罚款费用
目前,超生四胎是会被罚款的。在南京,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,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30%征收社会抚养费,违法生育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2倍征收,每多生育一个子女的,依次增加征收倍数,多超多罚。
补贴费用
目前南京市拟对第一胎给予3000元补贴,第二胎给予8000元补贴,第三胎及以上给予1万元补贴。而对于生育第四个子女的,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有补助,因此在南京超生四胎是不能领取任何补助和奖励的。
医保报销
截止目前,国家只开放了三胎政策,对四胎政策的最新消息还没有,所以四胎仍然属于超生,超生就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条例和法规,所以生育四胎产生的一切医疗费用都由当事人负责,医疗保险是不予报销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