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期间检查肝功能应挂产科或妇产科,部分医院可挂围产保健科。肝功能检查属于孕期常规项目,主要评估妊娠期肝脏负担及并发症风险,检查流程与普通肝功检测相同但需结合孕周特点解读结果。
1、产科首诊:
产科医生会开具包含肝功能在内的全套产检项目,妊娠12周建卡时即纳入必查内容。孕早期重点排查妊娠剧吐导致的肝酶异常,孕中晚期则监测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等并发症。产科能同步评估胎儿发育与母体肝功能关联性。
2、妇产科分流:
未设立独立产科的医院通常由妇产科接诊,医生会根据孕周建议检查频率。如发现转氨酶升高,妇产科会联合消化科排查病毒性肝炎等非妊娠因素,但首诊及后续复查仍以妇产科为主导。
3、围产保健科:
三级医院设立的围产保健科专门管理高危妊娠,对存在慢性肝病病史或前次妊娠出现肝损的孕妇,该科室可提供个性化监测方案,必要时开展胎儿宫内安危评估。
4、急诊处理:
妊娠期突发皮肤黄染、严重瘙痒或凝血异常时需挂急诊产科,妊娠急性脂肪肝等危急情况要求多学科联合救治。急诊科会优先完成肝功+凝血功能检测,并立即联系产科病房收治。
5、转诊原则:
单纯肝功能轻度异常无需转科,持续ALT超过200U/L需转消化科会诊。合并胆汁酸显著升高者应转至妊娠期肝病专科,乙肝孕妇需同时感染科随访,但产检主线仍归属产科管理。
孕期肝功能检查前需空腹8小时,避免高脂饮食干扰结果。建议选择产检日集中采血减少奔波,穿着宽松衣物方便抽血。日常需观察皮肤巩膜黄染、尿色加深等异常,避免擅自服用护肝药物。适当增加优质蛋白摄入,保证每日7小时睡眠有助于肝脏代谢,适度散步可改善妊娠期肝脏循环。出现持续乏力、食欲锐减等症状时应提前复诊。